研究生院关于2021-2022学年冬季学期期末教学和考试安排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教学单位: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和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通知》,2021-2022学年冬学期期末考试整体平移至2022年1月3日-12日进行(考试日期具体调整安排见附件),2021年12月31日继续上周五课,2022年1月4日不再补2021年12月31日的课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研究生培养处已根据附件“考试日期具体调整安排表”,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对有关课程的考试时间作了批量调整(考试地点仍在协调安排,确定后将另行通知)。请各学院(系)及教学单位认真核对每一门课程平移后的考试时间是否正确。若信息无误,请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并请其通过课程群及时将课程教学、考试调整安排通知选课学生,同时做好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印卷工作。2. 请各学院(系)及教学单位做好期末考试监考人员调整安排工作。3. 研究生培养处将尽快根据调整后的课程考试时间排查考试教室有否冲突,并联系本科生院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还请各学院(系)、教学单位耐心等待并帮助做好师生的解释工作。4.前期部分院系提交的少量需调整或补充考试教室的课程,已上报本科生院借用教室,待反馈后研究生培养处将第一时间通知院系。如有问题,敬请随时联系,研究生培养处姜宏,88981406。研究生院2021年12月22日附件:考试日期具体调整安排表原考试日期现考试日期2022年01月05日2022年01月03日2022年01月06日2022年01月04日2022年01月07日2022年01月05日2022年01月08日2022年01月06日2022年01月09日2022年01月07日2022年01月10日2022年01月08日2022年01月11日2022年01月09日2022年01月12日2022年01月10日2022年01月13日2022年01月11日2022年01月14日2022年01月12日